2020.11.1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11月14日在河南省郏县主持召开了郏县石鸡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郏县石鸡山风电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防治指标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郏县石鸡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自2020年11月18日起予以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建设单位:郏县红石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龙冬晨,17807387767。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