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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调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 建议中国注意国家安全

  • 2012.10.23

  一纸总统令,令三一在美投资的风电项目面临被终止的不公命运。这是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阻止外国企业在美国进行收购交易;面对奥巴马政府的咄咄逼人,三一没有退让,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10月18日,三一集团在北京就美国风电诉讼案件召开媒体沟通会,上百家中外媒体聚焦三一。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周福贵,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美国Ralls公司*席执行官吴佳梁,以及受邀参加媒体沟通会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张国庆、中国跨国诉讼用户郝俊波,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分别就事件发生的缘由、走向及其将产生的深远影响进行了阐述。


■向文波:不是作秀,过程比结果重要,尊严比金钱重要


  新华社记者:请问向总,三一这个案子项目本身金额不是特别大,两千万美元,为什么三一集团对这个案子一定要这么高调去诉讼,出于什么背景?另外,这个案件,奥巴马总统、CFIUS对三一在美国的投资以及三一今后的国际化进程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向文波:首先我们是被高调,这个事情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很多中国记者、中国的老百姓并不知道三一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至于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我们在美国的投资。
  我们这次新闻发布会,是要告诉中国的老百姓、中国所有关心这件事情的媒体记者和朋友们,三一在美国到底干了什么事,我觉得我们是依照美国的法律在美国进行了一项非常正常的投资,我们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更没有干什么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我们不开这次会议不足以解释这个事情的真相。
  第二,不起诉解决不了问题。大家知道我们在美国受到不公正待遇,这个命令是奥巴马总统下的,不起诉他起诉谁呢。
  第三,网上有些网友在我的微博留言,说你敢起诉中国的总统吗?我的回答是,首先我们中国没有总统,第二,我们的国家主席、我们的总书记在我印象中间还没有签署过这样的东西。
  第四,为什么要起诉呢?其实我们是要进行一次国民教育。中国一些学者对自由经济有一种超乎正常范围的崇拜,我们老百姓可以理解为完全脱离现实的崇拜,一直以来以各种方式批评中国政府对世界开放不够,我认为要通过这个事情告诉全中国人民,世界贸易是怎么回事。我们也想通过这个事情告诉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间,我们会遇到很多跟过去别人教育我们不一样的东西。
  Butter Creek项目是我们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在此之前别人在这里面已经安装了风机。人家说我们影响国家安全,我们同意搬迁,但是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补偿。别人不同意我们建,我们说可以,我们转让给别人,甚至转让给美国人,他们说不行,你不但不能转让,中国人还不能进去,你的财产还不能搬走。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有点像不讲理的地痞。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不建了行吗?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拿走行吗?也不行。你说我影响国家安全,我卖给美国人行吗?还是不行。我觉得,这已经超出了我们中国人“不讲道理”的范畴。
  另外,我们也想通过这个问题提醒中国政府,要注意我们自身的国家安全。我们在美国离军事基地一千多公里的地方,说影响美国的国家安全,我在想,我们买了美国多少东西?我们国家领导人坐的专机是美国的飞机,我们要不要担心一下国家安全问题啊?我们几十座核电用的是美国的核电设备甚至控制系统,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美国人已经在我们中国埋下了几十颗原子弹?但是,我们老百姓想这个问题吗?当我们向别人敞开我们的市场的时候,我们考虑过这可能对我们国家安全造成影响吗?所以我想,在以后的国际交流中,非常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对等地与这些国家开放市场,别人把我看成朋友我也把别人看成朋友,别人把我看成敌人我也要把别人看成敌人,这个对等我认为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在国际交往中*基本的原则。
  作为三一这个企业来讲,我们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我们也希望中国政府尽可能地对外开放市场,同时中国政府在开放市场的同时对方也能够对等地开放市场。

  长江日报记者:请问向总,这次开新闻发布会很高调,为什么选择奥巴马?有一点作秀的嫌疑?
  向文波:我们不是炒作,并不是我们要把这个事情闹大,把奥巴马扯上来,不是这个意思,是因为没有办法,因为是奥巴马总统签署的总统令。
  刚才很多朋友说三一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我想对这个案子我们是这么看的,首先结果无法预料,但当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以什么态度来处理,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这是过程比结果重要。
  第二,我认为尊严比金钱重要。如果说我们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忍气吞声,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三一人做事的方法。我觉得维护中国企业、维护我们三一的尊严,比花一些钱要重要。
  另外,公平、正义我认为也比利益更重要。我相信这点大家能够理解,三一现在已经走在中国国际化前面,我们都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这个案子不大,但是我觉得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于中国企业很有意义,至少会有借鉴的意义。至少可以把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间会遇到什么问题,我觉得这个是我们维护本身利益之外更多的考虑。我们在国际化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也希望探索一些解决国际化过程问题的方式。很多人发现问题不是到法院而是去找关系,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法律,我们是以美国方式在解决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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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俊波:案件关系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美国司法公正


  央视网记者:请问郝老师,三一是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分区法院提交的诉讼,审理周期可能会比较长,你怎么看待这个事件未来的走向?
  郝俊波:由于在美国的诉讼程序,一个案件在进入实体的审理之前会在程序上先有一些双方的往来,比如说在目前是我们先提起了一个诉讼,但是被告可以提起一个动议,申请法院来解散这个案子。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原告和被告之间按程序也可以调解,这种情况下案子可能时间会更短一些,但是如果这个案子*终法院决定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现在就不好预测。
  我的个人理解,这个案子其实诉讼时间并不是关键,它的意义在于我们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已经变得成熟、自信,已经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国际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
  我曾经和美国、欧洲的律师在中国征集受害企业起诉垄断企业,尽管有很多中国企业跟我联系了,但是他们都不想做中国*5656家起诉的,所以*后中国起诉没有人站出来主张这个索赔,而这个案件*后有一个巨额的调解赔偿,都被其他国家的企业所瓜分了,而我们作为*5655的受害者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
  三一并不是*5656个因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决策而受审的中国企业,而且我相信肯定也不会是*后一个,但是三一已经成为*5656个用法律武器来试图公正、透明解决这些问题的企业。
  刚才我听到三一的发言说,是被逼万般无奈来提起诉讼,我觉得我们以后其实也没必要非得等到被逼万般无奈才提起诉讼,作为走出中国的企业,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这个自信,有信心用国际所公认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我认为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到每个走出中国的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对美国公平、美国公正,甚至是美国的法制,都会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意义。首先,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一个典型国家,法院可以通过新的判例来给这个事情制定他所认为公正的法律,制定相应的标准。
  我关注的美国官方财政部有关的发言人对此案的评价是,他们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CFIUS本身有一个规定,说他们总统的有关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受违宪的司法审查。
  但是我个人认为,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还是存在胜诉的希望,因为大家都知道,美国原则上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这样如果法院*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力作出改正的,也就是在理论上还是有可能来判决三一在这个案件上取得胜利的。
  这个案子*终结果我们现在很难有一个清晰的预测,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从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而且我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让美国公众和全世界来了解我们中国企业真实的形象,因为可能很多美国人想到中国企业就会认为可能是有官方背景、军方支持,以至于提到国家安全更是非常敏感。
  如果我们这件事没有起诉,而是像以前的其他企业一样,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撤销了、放弃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这样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给自己做澄清,那么可能美国的有关官员和美国的公众都要说,看中国公司心虚吧,他们知难而退了。
  如果我们打好这一仗,就可以给大家清楚地呈现一个诚实、自信的中国企业形象,这样的一个形象我觉得对我们整个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我个人认为,仅仅是投了大把的钱在国外并购、建工厂,其实并不代表我们的中国企业真正的国际化,只有从观念上来真正的国际化,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这才是在文化上、在观念上真正国际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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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庆(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

 

■梅新育:美国强制征收三一风电资产违反了国际法


  经济日报记者:请问梅新育博士,这起诉讼会对中国的企业在美国投资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我想请您从一个用户的角度分析一下,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另外,这起诉讼不管结果什么样子,对中国的企业去美国投资会释放出什么信号?
  梅新育:看到这起案子的详细经过,把它与奥巴马这几个月来大力推销的“选择美国计划”放到一起对比的时候,我不知道、也不能理解奥巴马发布总统令到底是想向全世界传递一个什么样的信号。也许他传递的信号是,选择美国,在这里你们将会剥得只会剩一条裤衩,然后想要出门,一个子儿的补偿都没有,难道他想传递的就是这么一个信号?
  单单从经济上来讲,应该说中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有着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因为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世界对外资产名列前茅的大国,美国是世界*5656大国,拥有*广大的市场。而且中国投资者普遍对美国的商业环境抱有近乎迷信般的崇尚。
  作为我个人来说,这两年我也亲身感受到了美国政府方面希望招来中国投资的这种热情,我在与美国使馆的经济商务官员接触中感受到了这种热情。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奥巴马制定实施的“选择美国计划”,是美国有史以来*5656个类似的计划,而这种招商引资的新计划,突出强调他招商引资的重点是像中国、印度、巴西这样的新兴市场,这都是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有利条件。
  为了促进中国对美直接投资的发展,中美两国*近几年也花了比较大的工夫,想为中国到美国投资创造更好的环境。突出表现在,这两年间中美两国启动了新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这个谈判一直在进行当中。但是从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10月8日的报告,主张封杀华为、中兴,再到三一集团风电项目在美国遭到赤裸裸的没收,强制性的征收,应该说是给中美两国双边直接投资的发展投下了非常浓重的阴影,给有意到美国开展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家心理上投下了非常重的阴影,他们不知道自己到了美国去投资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而在这两起案件当中,三一风电项目虽然涉案的金额比较小,但是性质更为恶劣。
  之所以说性质更为恶劣,是因为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报告虽然主张封杀华为、中兴,但是这份报告并没有主张对华为、中兴在美国的财产采取征收而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措施,而在三一风电的项目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征收。
  在这起案子当中,美国有关方面提出的这些征收措施,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美国法律的依据,看不到任何事实的依据,也看不到任何商业逻辑的依据。美国对外执法管理当中的随意性在这起案件当中暴露无遗,其他潜在的中国投资者,已经在美国投资的中国投资者,他们看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想?“选择美国计划”想要大力吸引的巴西、印度、俄罗斯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投资者,他们会怎么想?
  我认为美国方面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了美国自己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具体说来违反了中美两国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根据这一点,我个人认为我国政府方面已经有必要就此与美国方面展开外交交涉了。
  *后我想说一句,从CFIUS到奥巴马的总统令,美国公共权力部门在这起案件上已经是一错再错,我希望美国公共权力部门能够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矫正此前的错误,而不要继续三错、四错、五错,以至于N错。三一之所以起诉美国政府和奥巴马,还是对美国法律有信心的表现,希望不要把中国投资者、中国企业逼到对美国法律完全丧失信心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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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新春(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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